Tuesday, 4 December 2018

灵程笔录130 《残疾的祭物》

经文:利未记22:17-25

昨天讲到祭司的后代若有残疾的就不能进到圣所和至圣所事奉上帝。今天这段经文则是讲到所献上的祭物不可以是残疾的。

今天我们已经不像当年以色列人献动物为祭物,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瞎眼的、折伤的、残废的、有瘤子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牛或羊等的问题。但是我们今天仍然有献祭,比如:我们赞美上帝也是献祭。因此这个几千年前的条例,对今天我们来说,并不是毫无用处,而是带有属灵原则的。

当我们赞美上帝的时候,特别是在领诗的时候,我们有没有想表现自我的心情呢?或者我们是参与赞美的会众,唱诗时,有没有全心全意的赞美上帝呢?

当然,我们的献祭不只是赞美,我们还有献上金钱、时间、才干、恩赐、资源等等。根据这个属灵原则来问自己:“当我们献上这些的时候,我们是不是将最好的献上呢?还是剩馀的、甚至有缺陷的?”

举个例子:做报告敷衍了事、团契领会随随便便、主日崇拜迟到早退、每天有时间才来读经祷告等等”。这些都是你剩余的、算是次等,也就相等于是残疾的。

祷告:

天父,求祢帮助我们常常能这样思想,好使我们能够渗透几千年前祢对以色列人所说的话,进而应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,如此,祢的话语便能落实在我们的生命之中。我们常常很软弱,所以我们真的很需要祢的带领,求主帮助,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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