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22 May 2017

今日灵粮259《顺从掌权者的大原则》

今日读经:罗马书13-16章
默想经文:罗马书13:1-2

当初满清末年,巳亥革命,革命志士里面有很多都是基督徒。当时他们如果不起来革命,满清那样的腐败,怎么可以继续下去呢?这样子的话,他们是不是不顺服掌权者,抗拒了圣经的命令呢?然后是不是就必自取刑罚呢?类似这样的问题,我们难免会被人问,甚至于我们自己也心存疑惑。

按照保罗的话,原则上来说,我们是要顺服掌权者。但是,有些情况,上帝也许特别呼召一些人起来做一些事情,这是另外一回事。比如,在犹太历史上,曾经在两约之间,犹太人被敌基督压迫,不可以继续信奉耶和华,不可以继续遵从律法,不可以行割礼,不可以守安息日,然后要献祭给偶像。当时候,犹太人起来反抗了,他们这算是不顺服掌权者吗?其实,面对这样的状况,圣经里面有另外一个选择…..

在使徒行传,彼得曾经说过一句话:“顺从神,不顺从人是应当的”(徒5:29)。当时的政府官员起来制止他们,不让他们继续传福音。唯彼得不听,继续传福音,于是就被抓了过去,官员对他说:“不是跟你们讲,不可以继续地奉拿撒勒耶稣基督的名,在哪边继续传扬这个道吗?”,彼得回答说:“顺从神,不顺从人是应当的”。因此,应对这样的情况,上帝其实有给我们一个大原则:

第一、最高的权柄是上帝。我们要顺服上帝,如果掌权者的命令跟上帝的命令是抵触的,我们要优先顺服上帝,甚至于为此殉道也在所不惜。

第二、其次的权柄是我们的良心(但要切记必须是清洁的良心,而不是已经被自私或者世界虚荣搞坏,不正确的良心)。也就是说,如果掌权者的命令是违背我们的良心的话,我们还是要顺服我们的良心去做。因为良心是上帝放在我们心里面的一个准则,不能违背良心去做事情的。

第三、才是地上掌权者的权柄,甚至是教会和父母的权柄等等。如果他们的要求是跟上帝的命令抵触的,比如老板要求做假账,这跟圣经所要求的有冲突,那么就不要顺服,甚至宁可丢掉工作也不要顺服。

为此,保罗在这边所说的“要顺服掌权者”是指….当他们的命令跟圣经没有冲突的时候,以及跟我们的良心没有冲突的时候,我们就要尽量的顺服。这个教导也在另外一处经文出现过,彼得前书2:18-19。彼得跟保罗的教导是一致的,他说,奴隶要顺服主人,即使是乖僻的,也要顺服,因为这个在上帝眼中看起来是好的,我们要让我们的良心在上帝面前能够过得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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