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读经:罗马书13-16章
默想经文:罗马书13:7-10
罗马书13:7说,『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。当得粮的,给他纳粮;当得税的,给他上税;当惧怕的,惧怕他;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』7 Give to everyone what
you owe them: if you owe taxes, pay taxes; if revenue, then revenue; if
respect, then respect; if honour, then honour.
从英文圣经,我们很容易可以明白其意思,就是“你欠他什么,你就给他什么。如果你欠他粮,你就给他粮;你欠他税,你就给他税;你欠他恭敬,你就给他恭敬”。
然后第8节说“凡事不可亏欠人”这就包括以上这些:你不要欠人家税,不要欠人家粮;人家该得的恭敬(比如主管老板)就给他恭敬,不要说觉得这个人我不喜欢,他不配。凡事都不可以亏欠人。
前面是讲执政掌权的,我们不要欠他们什么。但是在跟人之间的相处呢?我们也是不要亏欠人什么东西。比如:我买东西,人家找钱….多找了给我,我要退回给人家。如果我有什么地方做错了,我应该要赔偿的,就是要赔偿。
然后接下来的一句话就很有意思:“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;因为爱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”。
原来,我们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一要亏欠的是:彼此相爱,而且要常常以为亏欠。换句话说,只有在“爱”的事情上,我们要常常认为:“我总是做得不够!”。
有些事情我们真的会总是觉得做得不够,比如祷告。没有一个人会觉得祷告够了,每个人都觉得祷告的时间不够。但是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,还有一件事我们要常常觉得做得不够:爱人爱得不够。
有时候,我们关怀一个人或者照顾一个人,会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多,已经够了。然后我们常常会担心,觉得自己做太多,怕人家会受不了,怕人家会嫌弃我们太过度热情。但是保罗说,我们爱人不要觉得爱够了,我们还要更多的去爱。为什么?保罗说,因为爱人的,就完全律法了。怎么说呢?他接下去解释:
“像那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婪,或有别的诫命,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。”(罗马书13:9)
爱人如己有多重要?我们听耶稣怎么说就知道了!
『有一个文士来,听见他们辩论,晓得耶稣回答的好,就问他说: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﹖耶稣回答说:第一要紧的就是说:以色列啊,你要听,主─我们神是独一的主。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爱主─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说:要爱人如己。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。』(可12:28-31)
保罗指出十诫中的 〔不可奸淫(第7诫)、不可杀人(第6诫),不可偷盗(第8诫)、不可贪婪(第10诫)〕,就是要说明…这些的诫命其实就是要人 爱人如己
因为如果一个人….真爱人的话,他就不会去奸淫了。如果他爱人的话,他就不会去杀人了。真的去爱人,就不会偷盗;真的去爱人,就不会去贪婪。因为“爱是不加害与人的,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。”(罗马书13:10),你真的爱一个人的话,你就不会去伤害他。
写到这里,不知道各位抓到了保罗话语的精髓了吗?为什么保罗要我们总要觉得自己爱得不够?个人觉得,因为我们常常被自己的私心、胆怯等等遮盖了爱心。因此,真的很需要保罗所吩咐我们的“要常常认为我们爱得不够”来鞭策我们。当然,这不是要我们活在内疚当中,因为这不是内疚,这是督促,让我们做得更好,让我们能够更深的发挥基督的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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